足协驳回蓉城4项申诉,评议认定费利佩倒地非点球、裁判判罚正确

来源:战术洞察者2026-07-16 12:26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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足协驳回蓉城4项申诉,评议认定费利佩倒地非点球、裁判判罚正确

中国足协发布2026赛季第十三期裁判评议。中超第18轮焦点战成渝德比,成都蓉城4则申诉,足协评议裁判全部判罚正确。

判例一:中超联赛第18轮,成都蓉城VS重庆铜梁龙。比赛第24分钟,成都蓉城9号队员(费利佩)在对方罚球区内与重庆铜梁龙3号队员(张英凯)接触后倒地。裁判员未判罚犯规,VAR未介入。

成都蓉城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:对方3号拉拽本方9号犯规,应判罚球点球。
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一致认为:双方队员争抢位置时互有一定程度的推拉动作,并因此造成双方失去重心倒地,属于比赛中可接受的相互接触,不构成犯规。裁判员未判罚犯规的决定正确。VAR未介入正确。

判例二:中超联赛第18轮,成都蓉城VS重庆铜梁龙。比赛第25分钟,成都蓉城18号队员(韩鹏飞)在与重庆铜梁龙11号队员(迪马塔)接触后倒地。裁判员未判罚犯规,VAR未介入。

成都蓉城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:对方11号队员踩踏本方18号队员,属于暴力行为,应予出示红牌。
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一致认为:成都蓉城18号在未争抢球的情况下主动走向重庆铜梁龙队11号,后者对前者有手臂和脚部的轻微接触,在比赛可管理的场景下,该情形不构成犯规,也不属于暴力行为。裁判员未判罚犯规的决定正确。VAR未介入正确。

判例三:中超联赛第18轮,成都蓉城VS重庆铜梁龙。比赛第45+1分钟,成都蓉城发角球,角球踢出后,成都蓉城9号队员(费利佩)在对方罚球区内与重庆铜梁龙3号队员(张英凯)接触后倒地。裁判员未判罚犯规,VAR未介入。

成都蓉城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:对方3号拉扯本方9号犯规,应判罚球点球。
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一致认为:重庆铜梁龙3号手臂与成都蓉城9号接触,但接触程度并未明显限制后者移动和争抢。从成都蓉城9号倒地的情况看,也有借接触顺势倒地的成分。裁判员未判罚重庆铜梁龙3号犯规的决定正确。VAR未介入正确。

判例四:中超联赛第18轮,成都蓉城VS重庆铜梁龙。比赛第49分钟,重庆铜梁龙队11号队员(迪马塔)进球。裁判员判进球有效,VAR未介入。

成都蓉城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:对方11号在进球前拉拽本方18号队员(韩鹏飞),应判其犯规在先,进球无效。
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:重庆铜梁龙11号手臂与成都蓉城18号背部有接触,但并未明显阻碍或影响后者起跳争抢球,不应视为犯规,后续进球有效。裁判员判进球有效的决定正确。VAR未介入正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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